近日,德国联邦内阁通过《气候变化法》修正案,规定德国到2045年实现气候中和,并提出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的水平减少65%,到204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的水平减少88%。
修订的法案指出,到2030年,能源与工业部门将承担更多的减排量。由于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可以取代化石燃料,因而可再生能源供应是其他所有部门减排的关键。修订的法案规定了2020—2030年各部门允许的年度排放量,并列出了2031—2040年的年度减排目标,分别为67%、70%、72%、74%、77%、79%、81%、83%、86%和88%(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修订的法案还纳入了森林和泥炭地等自然碳汇的目标,提出要加强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部门对气候减缓的贡献。碳汇的扩张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德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强湿润泥炭地和森林的改造和扩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