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级财政下达资金4.5亿元,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实施股权投资,变无偿拨款为资本金注入,变“奖补”为股权。这标志着该省科技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该省本次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项目共31个,总估值87.93亿元。项目聚焦省委、省政府八大发展战略和十强产业重点领域,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省科学院委托山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确定并组织实施。从投资领域看,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项目10个、新能源新材料领域7个、现代海洋领域6个、高端装备领域4个、生物医药领域2个、医养健康领域1个、食品领域1个;从被投资企业看,独角兽企业1家、瞪羚企业7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专精特新企业9家。
该省采取尽职调查、投资谈判等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坚持参股不控股的原则,每家企业的财政资金持股比例均控制在25%以内;综合考虑科技领域项目特点以及建设运营期限等因素,投资期限均限定为5年;统筹考虑净资产、评估价格以及外部机构入股价格等因素确定入股价格;灵活采取股权转让、股东(企业)回购以及清算解散等方式退出股权。这些措施在激励引导项目和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可以实现财政资金循环滚动使用的目标。
为规范管理、防控风险,山东省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股权投资项目跟踪管理机制。受托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董事职权或监事职权,实施股权管理,定期向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投资运作情况,并建立风险防控和止损机制。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受托管理机构的财政资金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等渠道,及时掌握和全程监管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激励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