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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费县农商银行监事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监事会履职有效性,强化“四项监督”,规范履职评价,增强监督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多措并举促进各项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强化职责履行,提升监督能力。一是列席会议监督,列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6次,列席高管层会议22次,对董事会和高管层重大决策、全行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年度重大财务预决算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实时监督,充分发表了监督意见和建议;对各类会议议案、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能。二是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年度内及时组织开展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向股东大会报告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共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10项。通过实施履职评价促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依法合规经营。三是做实监事会职责,及时听取各条线部门报送的审计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针对经营成果、年度薪酬预算、年度信息披露等事项及时发表书面监督意见。目前,召开监事会例会3次,审议通过监事会议案草案98项,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和监督效果,提高监事会履职有效性。
强化检查监督,开展专题调研。一是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农金员代理业务分类分级管理专项调研,通过检查和调研及时发现风险漏洞,提出建议和意见,签发监事会风险提示单4期,通过问题跟踪督导制度,对发现问题监督整改,促进风险控制水平提升。二是加强履职监督,组织开展了普惠用信分类营销专项检查、政策性信贷产品营销推广专题调研,对管理部门、业务条线和经营机构履职情况通过检查调研加强监督,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建议,督促完善营销措施,提升履职能力,促进普惠用信客户分类营销对接扎实推进,政策性信贷产品营销推广力度不断增强。三是加强日常监督,针对大股东行为及提名董事履职开展检查评估,对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定期监督评价,对董事遴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和有效运作提出建议,形成监督评估报告3个,签发监事会工作建议书3期,促进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不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加强监督成果运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围绕业务发展督查问效,对在营销服务、业务发展、任期目标中存在短板和不足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升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二是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示建议,共向董事会、高管层和业务条线部门签发风险提示单10期、工作建议书11期,为经营决策提供了参考,持续增强了监事会监督服务职能。三是加强问题跟踪督导,通过省联社法人治理运行监测系统建立问题督导和整改工作台账,对发现问题逐笔监督、逐笔销号,问题跟踪督导整改成效显著,经营管理效能不断提高,各项业务得到良好发展。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新蕾 通讯员 武艳萍 报道)
责任编辑: 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