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禹城农商银行以党建为统领,积极落实公司治理核心要求,推动党的领导与监事会工作“三项融合”,确保党组织在金融机构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顶层设计,搭建有效制衡机制。该行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厘清“四会一层”履职边界,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行长、党员监事长担任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该行监事会每年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履职评价,并对属于农商银行党委班子成员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推动党的建设情况纳入评价事项。该行还建立了职工代表监事制度,职工代表监事每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代表进行述职,汇报上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向前一步,恰当到位发挥监督作用。该行监事会将党委“三张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监督事项,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是否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进行监督,实现路径为董事会召开会议前,通过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运行监测系统进行会议报备,监事会通过系统对党委会前置研究情况和董事会议案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省联社备案。同时,该行监事会对《禹城农商银行“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该行还采取“向上监督提高层级,向下监督深入一线”的监督策略,将省联社党委重要工作部署是否在一线落实落地纳入月度监督重点,在事前和事中阶段发现问题,向上分析查找制度、机制和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和制约,提出思路和建议,及时向“四会一层”反馈,恰当到位地发挥作用。
整合资源,构建融合协同监督体系。根据省联社党委关于党的建设指导意见和公司治理发展需要,该行整合党内监督和行内监督资源,成立由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稽核部、合规部组成的机关第三党支部,党委副书记、监事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两项监督”等支部活动,探索党内监督和行内监督以党支部为凝聚点的融合协同监督体系,推动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履职深入融合、协同开展。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新蕾 通讯员 郭经胜 报道)
责任编辑: 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