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发出通知,将对全省煤矿CO超限报警实行责令整改、“双罚”,对于第三次出现CO超限报警不及时处置实行加重处罚,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据介绍,近期,部分煤矿对CO超限报警不重视、处置不及时问题十分突出,3月21日0点到3月28日0点期间,报警时长超过20分钟的CO报警就有羊泉煤矿等6处煤矿共计14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坚决防范遏制煤矿事故,经研究,采用以下处置方式处理。
一、对于首次出现CO超限报警不及时处置的煤矿责令改正。按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
二、对于第二次出现CO超限报警不及时处置的进行实行“双罚”:对单位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于第三次出现CO超限报警不及时处置的加重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左丰岐 报道)
责任编辑: 杨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