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对全市印刷企业年度审验时,发现部分印刷企业存在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生产场所不符的违规现象。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印刷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规定,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印刷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生产场所不符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市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加强了对印刷企业的监管力度。
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逐一对跨地区经营印刷企业实际经营地址进行了核查。经查,涉及注册地在外区、经营地址在市北区的印刷企业有7家,其中1家公司无实际生产,负责人在海外,无法现场核实厂房设备,建议注销;有6家存在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相符情况,已要求各企业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后续,对拒不办理变更的,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对照市局下发的名单,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一户一档查询企业审批信息,并结合印刷企业巡查记录台账,对迁入李沧区的9家印刷企业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和核实。经查,有1家公司的注册地与实地经营生产场所相符,有1家公司迁址已完成备案,有7家企业未在通知名单中的地址进行印刷经营活动。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对照名单对迁址到崂山区的印刷企业进行检查核实。名单中有4家印刷企业迁址到崂山区,其中有2家企业的注册信息有误,有1家公司已提交各项材料正在办理迁址备案,有1家在崂山经营但未在此备案,现场检查中给予该企业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15日至5月14日期间,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生产场所不符的27家印刷企业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检查,有7家印刷企业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状态,有20家印刷企业存在通知中的不符情况,执法人员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办理证照变更等相关手续。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区印刷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核查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生产场所不符的企业。经过现场检查,西海岸新区有3家印刷企业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生产场所不符,其中1家公司已注销;1家公司的注册地与实地经营生产场所相符;1家公司存在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不符的情形,该公司表示现经营地址因年代较久无法提供房产证证明,未能通过审批部门地址变更,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通报的2家印刷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其中1家已履行完变更手续,对另1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此外,莱西强化属地管理监管,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1家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印刷企业,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即墨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辖区的605家印刷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生产场所不符的情况进行摸排整治。截止目前共检查印刷企业102家,发现有2家印刷企业在即墨区内经营地址与证照载明的不相符,已经督促其变更生产场所地址。
下一步,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将统一组织跨区域印刷企业整改,继续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切实保障文化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