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金融投资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国家高新区10家,省级高新区25家,力争形成营业收入超万亿元的园区1家、超千亿元的园区15家以上、超五百亿元的园区5家以上;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从“十三五”末的13%提升至16%,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比重从56%提高到65%以上,园区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省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从46%提高到51%以上。
《意见》提出,以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为重要载体,联动省内其他高新区,优化创新能力布局,以“一城多园”模式与重庆共建西部科学城,打造若干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加快建设天府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成渝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等重要创新平台,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面向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 + 1”现代产业体系等领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自主创新和联合攻关,努力培育更多“从0到1”的原创性成果,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形成一批重点创新产品,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
推动成立成渝地区国家高新区发展联盟、“泸内荣永”国家高新区产业联盟等,鼓励共建川渝合作产业示范区。
《意见》同时提出,推进两地企业证照“一网通办”试点、出台“互认互通人才政策”等。支持建设“成渝研发、周边转化”的产业创新联盟,鼓励成都和重庆高新区初创企业到成渝地区其他高新区做大做强,支持成渝地区其他高新区企业在成都高新区、重庆高新区设立研发中心。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当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意见》鼓励各类银行业机构为高新区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开展投贷联动、债贷结合、认股权协议等创新,推动供应链金融、天府科创贷等融资模式提质扩面,支持科技支行、军民融合专营金融机构发展。
《意见》鼓励园区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支持高新区内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和并购重组,对在沪深交易所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申请IPO上市融资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补助。
在财税支持高新区产业发展方面,《意见》鼓励各市(州)按高新区上缴的财政贡献和土地出让收入给予高新区一定奖补。市(州)各级财政可根据高新区创造的经济贡献程度,对其项目、企业、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