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辉丰,代码:002496)发布2021年半年报,在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减-6.42%;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5.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减1228.03%。另据ST辉丰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0万元–58000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237.13%-291.07%。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ST辉丰前三季业绩预告良好,对后续投资者索赔是利好消息。目前,因ST辉丰证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19年12月,江苏证监局对ST辉丰信披违法案作出处罚决定。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ST辉丰索赔。今年7月16日,南京中院一审判决被告ST辉丰赔偿许某等224名原告投资者损失共计约8720万元。7月30日,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ST辉丰向江苏省高院提出上诉。
“一审胜诉判决非常鼓舞人心,虽然尚未生效,但对后续投资者索赔具有重要参考作用。在司法实践中,适格投资者不依法起诉,被告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厉健律师表示,暂定: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0日买入ST辉丰股票,并于2018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等。投资者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记者 张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