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在下午举行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实践创新”平行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袁东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喜禄、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副司长王任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副局长周智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马彬围绕“如何推进公平竞争、消除垄断,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此平行论坛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余斌主持。
袁东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实施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但也存在另外一种不公平竞争,即隐性壁垒。调研中,企业反映当前存在七类隐性准入壁垒:准入准营门槛过高,条件设置不合理;变相审批形成的壁垒;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前置门槛多;一些地方的公共服务领域未完全放开,存在多种垄断经营问题;新经济领域准入标准滞后,地区间准入标准差异大;一些垄断行业开放后存在“准入难盈”的问题;地方保护形成的隐性壁垒。
对此,袁东明建议,建立破除隐性壁垒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准入机制改革,创新准入审批办法;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制度体系;加强基层政府和人员的能力建设。
袁喜禄表示,在新发展阶段,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市场机制的高效运行是加强市场监管的意义所在。维护公平竞争,一方面要加强立法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执法。
袁喜禄认为,随着国际产业的变革,反不正当竞争面临不少新挑战。一方面是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然频发,特别是通过新技术手段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隐蔽;另一方面是随着网络技术、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特别是一些平台经济的快速扩张,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也是日新月异,新型不正当行为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王任飞指出,推进公平竞争、服务高质量发展,必须夯实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重点要做到三个健全:健全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健全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纠正各类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长效机制。
此外,必须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必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王任飞指出,要素的自主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保障各类所有制主体平等地获取和使用生产要素,也是推动公平竞争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丰富的市场空间和应用产品,促进分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激励创新、推动成长。
周智高则主要介绍了反垄断工作,他指出,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实施高水平的反垄断执法。二是建设高标准的竞争规则。健全和完善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三是强化高质量竞争政府,加强公平竞争的顶层设计。四是统筹国内国际反垄断监管。五是切实提升反垄断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新型智库建设,为竞争政策的实施、反垄断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马彬表示,从《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和市场环境仍有待改善。主要表现为,不同市场主体难以获得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随着龙头企业市场份额的提升,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也受到了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仍是最大痛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突出。
面对实体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突出问题,马彬指出,要从体制、法律、政策等方面多管齐下,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提高企业对改革、政策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建议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关键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展动产融资,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政策落地;着重处理好创新与反垄断之间的关系,促进科技企业回归到以创新为核心的发展道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