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首个地方版互联网贷款业务细则近日出炉。
江西银保监局近日发布《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相比此前银保监会的《通知》,江西的地方版细则进一步收紧中小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银保监会的《通知》明确了三项定量指标,包括出资比例,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限额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江西银保监局指出,“结合我省实际”,重点针对省内法人银行的“合作方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审慎监管要求。其中,对城商行与农村中小银行采取不同标准。省内法人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0%,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20%。省内农村中小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40%,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15%,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15%。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江西的地方版细则把中小城商行与农村中小银行区别对待,符合农村中小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农村中小银行资产总量较小,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薄弱,风险抵御能力较弱,科技属性相对薄弱,涉足互联网贷款业务更需要谨慎。若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过于激进,一旦遇到较大风险冲击,可能给整体经营带来严重后果。
除了控制业务规模之外,互联网贷款业务新规的另一个核心要求是严控跨地域经营。根据银保监会的《通知》,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因而,业界普遍认为,受到互联网贷款业务新规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中小银行。平安证券的研报指出,新规尤其对此前联合贷款开展较为激进、对单一线上渠道过分依赖的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可能存在调整压力。
大型银行可以寻求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但中小银行在技术、流程、风控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涉足互联网贷款业务对金融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合作机构的依赖性较强。随着新规出台,不少中小银行主动压降互联网贷款业务规模。但要看到,互联网贷款业务新规与近年来监管部门严格要求地方法人银行回归本地、回归本源的原则是一致的。对中小银行来说,重要的是聚焦本地发展,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以及个人金融服务,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的金融需求。
农村中小银行应该看到自身的不足与优势,在差异化服务上寻求提升。互联网贷款业务新规将促使农村中小银行更加注重发展线下业务,而不再是过度追求“纯线上”业务。农村中小银行扎根农村地区,线下网点服务具有一定优势,应该通过产品创新、服务提升、风控强化等措施,来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有更大作为。
国内其他省区市会不会出台类似进一步收紧互联网贷款的细则,目前还有待观察。也有观点认为,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具有一定积极作用。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误伤良性的金融创新,需要监管在促进创新和防范风险之间寻求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