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迪乳业,股票简称:*ST科迪,代码:002770)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曾代理投资者起诉8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证监会河南证监局查明,科迪乳业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一、科迪乳业《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科迪乳业未按规定履行2016年至2019年有关临时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决定:责令科迪乳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此外,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张清海釆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证监会立案后,我们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目前正在审核资料、办理委托手续中,拟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8月16日期间买入科迪乳业股票,并在2019年8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付。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底)、详细联系方式等。投资者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记者 张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