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出台并发布《义乌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通过三年培育扶持,实现体量规模稳步扩大,主体质量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金融服务日益完善,发展要素更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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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2015年全省推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以来,义乌已圆满完成两轮“计划”,此次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将进一步推动义乌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计划》目标,义乌争取到2023年底,累计新增小微企业5.2万家以上,其中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1.3万家以上;累计新增“规下”升“规上”工业小微企业100家以上;累计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600家;新增小微企业贷款360亿元,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300亿元;推动小微企业园(基地)总量超过70个,累计培训小微企业劳动者2.4万人次以上。
根据《计划》,未来三年义乌将围绕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构建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三大方面12大行动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方面,三年间义乌将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支持“限下”小微企业升“限上”,对“个转企”给予税费、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扶持。开展创新型、成长型民营小微企业培育行动,三年累计培育100家创新型、成长型民营小微企业和3家创成型小微企业赋能平台。积极推选“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文化和旅游企业。
构建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方面,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和首贷户培育计划,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积极发挥线上培训机构作用,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小微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展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等优质海外开放平台开展投资和贸易活动。
在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方面,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优化准入退出机制;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差异化监管,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参与修订《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十区百县千企”建设活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率达到100%。
(记者 楼雅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