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地区也会根据相关的情况对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块看一下2018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距离最近的一次工资调整是2017年7月1日,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90元。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苏州市,为1890元,仅比北京低60元,上调幅度为120元。最低的是宿迁,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上调幅度为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调整至13.5元。

2018年江苏最低工资标准分为第一档为1890元,第二档为1720元,第三档为15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17元,第二档15.5元,第三档13.5元。
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应发还是实发?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几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实行包吃包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劳动者的工资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