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背景、主要特点等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据了解,2021年7月30日,《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设立以来首部“量身定制”的法规,也是全国首部生态“特区”保护法规。
为什么要给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专门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加强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备的保护机制,保护好千岛湖一湖秀水。
另外,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由于特殊的功能定位,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支持淳安发挥自身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探索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高效转化,加快推动生态富民、绿色崛起。
不仅如此,据了解,《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为对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吸收、调整、补充和完善,需要制定条例。
“条例分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保障、支持与监督和附则七章,共42条。主要有加强生态保护,突出保护、支持绿色发展,突出绿色、强调保障与监督,突出民生三方面特点。”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俞雪坤介绍。
其中,在加强生态保护,突出保护方面,条例对编制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指标体系提出明确要求。比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稳定在优;保持千岛湖总体水质稳定,并逐步提高;当年度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前一年度水平之上。同时,结合千岛湖综合保护和临湖地带综合整治成果,条例对依法划定千岛湖保护范围、岸线保护范围作出规定等。
在支持绿色发展,突出绿色方面,条例特别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探索拓展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比如条例根据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的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从绿色农业、生态、服务业(包含旅游业)、交通体系、产业引导等方面对绿色发展作出规定。
另外,在强调保障与监督,突出民生方面。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的目标、投入、成效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建立生态奖补、强村富民、区域协作等机制。为做好配套,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记者 许成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