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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在开展货物源头检查整治行动中对8家存在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货物源头企业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7月份以来,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部分矿山石料、建筑施工等货物源头的规范装载问题进行了检查整治。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各货物源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外运相关规定及上路标准,对其运输车辆严查严控,做到规范运输不超载、篷盖严密不撒漏,车身干净不带泥上路。7月检查整治行动共查纠存在违规装载的各类货物源头企业53家。
据悉,加强货物源头监管是落实”一超四罚“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货物源头涉及的企业范围较广,涵盖了矿山开采、水泥及建材生产、文旅建设、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诸多行业,为了把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该大队在对货物源头开展重点检查的同时,加强与城市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各行业管理部门的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整治。
下一步,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各类货物源头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信息抄告、源头监管、非现场执法和道路巡查等方式做到管理“无缝对接”,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整改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货物源头企业的常态化监管。(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戚加绚 通讯员 王霆 报道)
责任编辑: 杨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