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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低于603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3.32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603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2.41亿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由不低于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50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公司与张云升先生于2023年4月1日签署了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民用炸药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为客户提供爆破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