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东营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东营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确定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据了解,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9号)、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7号)规定,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缴费基数的原则,东营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