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松、叶某兵、杨某林贩卖毒品罪一案,被告人王某松明知被告人叶某兵、杨某林在贩卖毒品,主动提出为叶某兵、杨某林联系卖家带回毒品,并收取叶某兵、杨某林购买毒品的资金。2019年7月,被告人王某松携带所购毒品返渠途中,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车内搜出毒品海洛因30余克。2020年6月渠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三被告人均对贩卖毒品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同时查明,被告人叶某兵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累计达20余次。本案将依法择日宣判。
被告人王某中贩卖毒品罪一案,2019年10月,吸毒人员段某建通过微信向王某中联系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王某中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后,联系郭某华(另案处理)购买了毒品,随后驾车送毒品,行驶至渠城万兴广场附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王某中身上搜出毒品甲基苯丙胺1.46克。2020年3月,渠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从轻处罚。后该案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中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所获赃款六百元予以追缴没收,在案被扣押的毒品和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被告人李某全、王某平、杨某祝运输、贩卖毒品罪一案,2019年6月以来,被告人李某全多次从重庆购进并运输毒品至渠县,将毒品贩卖给被告人王某平以及吸毒人员叶某某、刘某、陈某玲等人。2019年4月以来,被告人王某平多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袁某兰、吴某芳、李某春等人。2019年9月3日,李某全电话联系被告人杨某祝购买600元毒品海洛因,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毒资,双方在渠江三桥东四期还建房六号楼下完成交易。2019年9月3日,李某全电话联系王某平购买毒品海洛因15克,用微信交易。次日,李某全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购买了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运输毒品途中,在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其裤兜内搜出毒品海洛因33.62克、毒品甲基苯丙胺2.06克。李某全在公安询问中,交代王某平、杨某祝贩卖毒品情况,王某平、杨某祝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2020年6月,渠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李某全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王某平因贩卖毒品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杨某祝因贩卖毒品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近年来,渠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并通过公开审理、宣判和线上、线下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让禁毒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加快构筑社会禁毒防控体系。
法官寄语
无毒人生“四不要” “四要”
不要让好奇心冲昏头脑。新型毒品的伪装性越来越强,能让人不知不觉吸食成瘾,要避免成为“被好奇害死的猫”。
不要因偶然放纵陷泥潭。冰毒等毒品能让人“一次成瘾”,偶然一次、几次的放纵,会让“任何人”走上不归路。
不要在困难中破罐破摔。毒魔最爱侵蚀柔弱的灵魂,爱情、事业、家庭都可能有困难,不会勇敢斗争就容易沉沦。
不要把痛苦一个人承担。要阳光心态、健康人际交流,不要让心的累带来崩溃,犯了错,坦白也能防止事态扩大。
要守法律、守道德。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规则意识强就能抵制各种不良思想、不良诱惑。
要强自尊、强自律。珍爱生命、奉献社会,为正确人生目标终身学习、积极劳动,实现自己人生价值同时,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努力。
要防意外、防侵害。罪犯总是在随机寻找目标,多检讨生活方式和社交圈,多锻炼身体强健体魄,特别防范“朋友的朋友”带来危险,好习惯能让您避免成为“完美受害人”。
要会交流、会拒绝。交良师益友,增强辨别是的非能力,遇事多与家人、专业人士交换意见或依法报告、举报,对不道德、损法纪的事情坚决拒绝,守住“第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