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行为被纳入“冷暴力”违法犯罪手段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9-04-10 11:19:03 

扫黑除恶明确“软暴力”标准

昨日上午,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发布会上表示,随着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推进,大批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起诉、审判环节。“针对执法司法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适用等突出问题,四个意见的出台,完善了涉黑涉恶案件证据、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有利于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推动办案难点突破,防止案件久拖不决。”陈一新说。

恶势力

是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为判断标准

记者注意到,《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主要标准。同时明确规定,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或者因民间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

“这些规定标示出了恶势力案件与普通共同犯罪案件的界限。”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最高法副院长姜伟表示,该《意见》还界定了恶势力成员,确保不枉不纵。认定恶势力,要求“一般为三人以上”。

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存在“简单处理、沾边就算”的错误做法。姜伟称,针对这一问题,该《意见》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将主观明知恶势力危害性与客观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相结合,准确划定恶势力成员范围,为实现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注意到,实践中对于恶势力团伙的一些特征存在着认识分歧,诸如“经常纠集在一起”应当如何把握、“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如何计算、“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如何认定等,该《意见》对以上问题也逐一释明。

此外,该《意见》明确打击重点是恶势力的纠集者,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以及共同犯罪中罪责严重的主犯。对于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在共同犯罪中罪责相对较少,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相对不大的,具有自首、立功、坦白、初犯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套路贷

实施对象涉老年人未成年人将从重处罚

此次发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特别指出,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或者因实施“套路贷”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自杀、死亡、精神失常、为偿还“债务”而实施犯罪活动的,除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于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真诚悔罪或者具有其他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该《意见》还指出,三人以上为实施“套路贷”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在案件管辖上,该《意见》要求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举报的“套路贷”犯罪案件,应立即受理并移送。

姜伟表示,在“套路贷”案件中,行为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有着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的实质就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应受法律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评判,不能只关注某个因素、某个情节。”姜伟强调。

软暴力

四类行为被纳入“冷暴力”违法犯罪手段

在他人家门口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对此类行为应该如何处理?记者注意到,此次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有了明确规定,将这些行为纳入“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之中。

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表示,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犯罪手法,逐渐摒弃了原来明火执仗、打打杀杀的明显暴力手段,转而采取易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的“软暴力”。犯罪分子,特别是一些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用这种手法越来越多,比如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播哀乐摆花圈、喷油漆堵锁眼、摆场架势示威等。该《意见》解决了前段时间在扫黑除恶斗争当中,包括打击其他一些刑事犯罪当中,“软暴力”长期困扰基层执法工作的难题。

杜航伟表示,从表现形式上看,“软暴力”与暴力明显不同,但其危害却与传统暴力犯罪相同,甚至有些造成的后果超过了传统的暴力手法犯罪。该《意见》将“软暴力”界定为一种与暴力、威胁手段并列的犯罪手段,对“软暴力”犯罪表现形式作了具体的列举,包括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以及符合“软暴力”定义的其他违法犯罪手段。

杜航伟强调,“软暴力”作为一种违法犯罪手段,能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符合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能否构成黑恶势力,还要看是否符合黑恶势力的特征和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

财产处置

涉案财产无法找到 可追缴其他等值财产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准确处置涉黑涉恶财产?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要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对于组织者、领导者一般应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确属骨干成员或者为该组织转移、隐匿资产的积极参加者,可以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注意到,该《意见》还规定,有证据证明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无法找到、被他人善意取得、价值灭失或者与其他合法财产混合且不可分割的,可以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最高检副检察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国庆表示,该规定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也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联合国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公约》也对此作了类似的规定。

陈国庆称,为了避免对“无法找到”的理解产生歧义,该《意见》对此进行了说明,“无法找到”就是指有证据证明存在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财产,但无法查证财产去向、下落。被告人如果有不同的意见,应当出示相关证据。

他表示,采取处置等值财产时必须有证据能证明财产无法找到、被他人善意取得、价值灭失或者与其他合法财产混合且不可分割,具备这些情况,才能启动没收等值财产这种处理方式。同时,该《意见》也赋予了被告人可以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利,但需要被告人举证。财产数额的对等性也是该《意见》特别强调的,没收的财产数额必须是与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对应数额,必须是等值财产,在执行中要注意保护被告人和第三人合法权益。

关闭

标签: 违法

余杭积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双招双引,是一座城市持续发展、抢抓未来的推进器,是明日经济增长点、结构升级发力点、创新能力提升源……过去一年,余杭把双招双...更多

2022-01-14 14:02:05

杭州黄龙体育中心老场馆焕新生 全域布局“夜间经

时而跳跃、时而翻滚,带着迎新春迎亚运的美好祝福,前不久,在刚刚提升改造好的杭州黄龙体育中心内,锣鼓声声,雄狮起舞,西湖文体...更多

2022-01-13 11:20:30

深州发展深加工产业 做强“蜜桃经济链”

隆冬时节,室外寒风凛冽,深州市的蜜桃温室大棚里却温暖如春,一派繁忙景象。当下正是盛花期,种植户正忙着对桃树进行授粉管护。近...更多

2022-01-12 13:51:20

廊坊永清县招商引资 为永清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近日,永清县首个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永清明珠购物广场大型商业综合体正式投入运营,在有效丰富全县人民休闲、娱乐、文化生活的...更多

2022-01-12 13:40:41

赣深高铁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 带动赣南脐橙等农副

1月10日,京港高铁赣州至深圳段(以下简称赣深高铁)开通运营满月。1个月来,赣深高铁为旅客提供了便捷舒适的乘车体验,深圳北站始发...更多

2022-01-11 14:03:45

广深“朋友圈”进一步扩大 沿线城市将加入珠三角

爸,我4小时22分钟后到达南昌西站,您来接我吧!1月10日8时08分,随着G2724次列车从深圳站缓缓驶出,在深圳国贸工作的李先生高兴地拨通了父更多

2022-01-11 13:55:17

百年老店冲刺A股 能否如愿登陆A股市场

百年老字号五芳斋冲刺A股有了新进展。据证监会公告,浙江五芳斋1月13日首发上会。如果IPO成功过会,五芳斋有望成为A股粽子第一股。...更多

2022-01-10 10:27:43

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显著 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营

《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日前出炉。评价结果显示,广州、深圳为全省的标杆,两市纳入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深圳...更多

2022-01-07 10:00:18

A股仍延续此前的弱势调整态势 收获开年三连阴

昨日,A股仍延续此前的弱势调整态势,收获开年三连阴。盘中沪指一度跌近1%,随后震荡回升,但未能翻红;深成指、创业板指盘中均大幅...更多

2022-01-07 09:47:25

去年私募发行火热 同比增长 51.72%

去年私募发行依然火热。据私募排排网统计去年新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达30463只同比增长 51 72%从全年来看灵均投资备案数量领跑全年备案产更多

2022-01-06 10:12:21